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要多久能寫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的出具時間有明確規(guī)定。
適用簡易程序處理的能當場作出就當場作出不具備當場條件的應在三日內作出
適用一般程序處理且無需檢驗、鑒定的自現(xiàn)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作出
涉及逃逸的在查獲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后十日內作出
需要檢驗、鑒定的在檢驗報告、鑒定意見確定之日起五日內作出。
如果發(fā)生死亡事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制作認定書前召集各方當事人到場公開調查取得證據(jù)。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對責任認定書的責任劃分有異議一定要在收到的 3 日內提出書面復核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