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鑒定機構的程序具體包括哪些
交通事故鑒定機構的程序具體包括以下這些。
首先是鑒定的申請和決定在事故處理期間當事人和代理人有權向公安機關提出鑒定和重新鑒定的申請。但要注意申請理由得合理鑒定項目得有助于查明真相還得切實可行能實現。事故調查所需的鑒定由公安機關決定而事故調解所需的鑒定當事人能自行選擇在省級公安機關備案的鑒定部分。
其次是委托鑒定當事人提出申請并提供相關材料司法鑒定機構會審核委托人的委托事項審核通過就簽訂司法鑒定委托合同。
然后鑒定機構根據相關材料進行鑒定之后出具鑒定意見并提供鑒定結論。
另外《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中有提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要在收到檢驗鑒定結果后兩日內向當事人提交檢驗鑒定結論副本。
總之只要按照這些程序進行就能保證交通事故鑒定工作的順利和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