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交規下超載一個小孩會受到什么處罰
新交規下超載一個小孩的處罰因車輛類型、核載人數不同而有差異,一般會面臨罰款與扣分。
私家車核載人數不同,處罰也不同。核載4座的小車多一個小孩,超載比例達25%,通常會被罰款200元,記3分;核載5座的小車多一個小孩,超載比例為20% ,可能罰款200元,不記分,但也有地區五座車超載一人會罰款500到2000元,一次性記6分。7座私家車超載一個孩子但不到20%,通常會扣3分,罰款200元。
營運客車(不含公交車)和校車以外的客車,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下的,處100元罰款,記3分;超過20%則扣罰6分。校車、公路客車、旅游客車等,超載處罰更為嚴格。此外,公路小客車按規定有一定免票兒童額度,客滿時,免票兒童人數不得超過核定載客人數的10%。
總之,超載一個小孩具體處罰要依據實際情況判斷。交通法規中“超員”按“數量”計算,小孩即便不占座位也算超員。超載行為不僅面臨處罰,還會增加事故風險,所以應按核載人數乘坐,保障行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