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忘記帶駕駛證會受到什么處罰
開車忘記帶駕駛證,一般會面臨扣留機動車、記1分、罰款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處罰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隨車攜帶駕駛證,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機動車,通知當事人提供相應牌證、標志或者補辦相應手續,并可依照規定予以處罰,當事人提供相應手續后應及時退還機動車。這意味著,忘帶駕駛證會被扣留車輛,直至提供有效證件。同時,按照規定,忘帶駕駛證會被記1分,罰款20元以上200元以下。
不過,不同地區處罰存在差異。若能提供有效身份證明且核實有駕駛證,有些地方可能僅口頭警告;能提供身份證明但無法立即核實,部分地區會罰款50元至200元;若無法提供有效身份證明,則會被認定為無證駕駛,處罰更重。此外,很多地區推行電子駕駛證,忘帶紙質證但持有當地認可的電子駕駛證且核實無誤,一般僅口頭警告。
開車忘帶駕駛證的處罰因地區和具體情況有所不同。駕駛人最好養成上車前檢查證件的習慣,并關注電子駕駛證政策,以防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