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六年免檢期間第四年忘記檢車怎么辦
汽車六年免檢期間第四年忘記檢車,應盡快前往當地車輛管理所辦理補檢手續。
六年免檢并非完全不用檢驗,而是每兩年申領一次檢驗合格標志。第四年忘記檢車,首先要停止駕駛該車輛,因為逾期未檢車輛上路屬于違法行為。前往車管所時,要攜帶車輛行駛證、車主身份證明以及交強險副本等材料。到達車管所以后,車主本人需書面遞交補檢申請書,按規定提交相關材料。補檢過程中,可能會面臨罰款200元、駕駛證扣3分的處罰。另外,還需繳清逾期未處理的違章罰款。
車輛補檢完成,重新獲得合法上路資格后,車主在后續的使用中應合理安排時間,設置提醒,避免再次錯過檢車日期。畢竟按時檢車不僅能保證車輛合法行駛,也是對自己和他人安全負責的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