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證和行駛證過期了如何處理
駕駛證過期一年以內可直接換證,一年以上三年以下需考科目一恢復資格,三年以上則需重新參加駕考;行駛證過期若在有效期滿前90日內可正常申請換證,超期未換證不能上路,需盡快辦理。
駕駛證有效期分6年、10年和長期,期滿換證可提前90天。過期一年以內,帶齊證件到車管所窗口辦理期滿換證業務,還能當場拿新證。若過期一年以上、三年以下,處于“注銷可恢復”狀態,考過科目一就能恢復駕駛資格,之后帶證件去考場辦理拿新證。而一旦過期三年以上,駕駛證被注銷,就得重新參加駕考。另外,因特殊情況無法按時換證,可通過“交管12123”APP申請延期。行駛證方面,車主應在有效期滿前90日內申請換證。6年內免檢車輛,審核相關材料后核發檢驗標志;非免檢車輛,要前往檢測站檢驗合格后申領新證。行駛證過期后車輛不能上路,否則會面臨罰款扣分,車輛也會被扣留。
駕駛證和行駛證過期后的處理方式各有不同,駕駛人需根據具體過期時長和車輛情況,按規定流程辦理換證業務,確保能合法合規地駕駛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