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更換牌照需要哪些手續
跨省更換牌照,需要先辦理車輛遷出手續,再辦理車輛遷入手續。
辦理遷出手續時,要準備好機動車登記證書、車主身份證原件、行駛證、交強險證明等材料 。先在當地交警官網預約并填寫相關信息,之后按預約時間將車開到指定車管所。車主接收變更單并填寫,一式兩份,加蓋印章并附上身份證復印件,送注冊受理窗口審核。接著車輛進行一致性鑒定和安全性能檢測,合格后交回車牌管理窗口,交費等待檔案和臨時車牌。
完成遷出后,就該辦理遷入手續。攜帶機動車檔案封面、車主身份證原件及符合轉入條件的相應證明到受理崗檢查手續,車主填寫審批表后到國稅部門變更車輛購置稅表。提交資料進行注冊申請,審批通過后確認車牌號,交費領取登記證等材料。憑交款憑證和領證通知單領取機動車號牌,安裝號牌后制作行駛證,領取檢驗合格標志。最后,將登記表發送至轄區交警支(大)隊車管所,若手續齊全,三個工作日即可完成。
跨省更換牌照涉及遷出與遷入兩個環節,每個環節都有具體的流程和要求,需車主認真準備材料,按步驟辦理,才能順利完成跨省牌照的更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