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路邊停車被ETC自動扣費是否侵犯了知情權
東莞路邊停車被ETC自動扣費是否侵犯知情權,需看收費方有無盡到告知義務。
若收費方在相關區(qū)域沒有任何關于路邊停車會用ETC自動扣費的提示,車主完全不知情,那么這種扣費行為侵犯了車主的知情權。知情權是消費者應享有的基本權利,車主在路邊停車時,有權利知道停車的收費方式、標準等信息。若毫無提示就扣費,車主在不明就里的狀況下被動繳費,違背了知情權的原則。
相反,要是收費方在停車區(qū)域顯著位置張貼了使用ETC自動扣費的通知,或者以其他合理方式告知車主,比如短信提醒、APP推送等,讓車主有知曉的途徑,那就不能說侵犯了知情權。車主在停車時就會了解到這一收費方式,再選擇是否在此停車。
所以,判斷東莞路邊停車ETC自動扣費是否侵犯知情權,關鍵在于收費方對扣費方式的告知情況。若盡到告知義務,車主能提前知曉,則不構成侵權;反之,則侵犯了車主的知情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