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限牌處罰規定是什么
深圳限牌處罰規定因違規類型而異,非本市核發機動車號牌的小型、微型載客汽車在限行方面,第三次違規起罰款300元、扣3分,購車、使用期限等違規也各有相應懲處。
在限行時段方面,針對非本市核發機動車號牌的小型、微型載客汽車,工作日早晚高峰(7:00 - 9:00、17:30 - 19:30)禁行(部分道路除外)。前兩次違規不予處罰,第三次開始罰款300元并扣3分 ,且一個工作日內多次記錄只首次處罰。外地車每月還能申請一次“沖禁令”。
在購車指標違規上,未獲指標買新車,首次罰款5000元,第二次10000元,違規車輛會被沒收。而超期限車輛,首次罰款1000元,第二次2000元,車輛會被強制報廢或轉讓。
深圳限牌處罰規定涵蓋多方面,對不同違規行為有著明確的懲處措施,旨在通過這些規定有效管理交通,保障城市交通的有序運行,維護良好的交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