援引新華社消息:
工信部、網信辦、發改委、公安部、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和社會工作部聯合印發《關于開展汽車行業網絡亂象專項整治行動的通知》。該通知決定在全國范圍內開展為期3個月的汽車行業網絡亂象專項整治行動。

具體包括三個部分。
1.夸大和虛假宣傳問題,面向車企。
對汽車(整車),動力電池的性能、功能、質量、銷售狀況等方面進行虛假或引人誤解的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的行為排在第一。汽車企業操縱機構或評測類賬號搞虛假或不規范評測,引用、捏造虛假數據,選擇性披露銷售數據,巧立名目發布銷量排行等各種榜單,此類行為也將列入專項整治范圍。借助展會、論壇等行業活動及網絡營銷宣傳活動,制造、炒作話題,造成行業和社會不良影響,這一行為也在列,且確實需要特別重視。

2.惡意詆毀攻擊問題,面向全行業。
以遏制、打壓競爭對手為目的,詆毀攻擊汽車企業或者汽車產品,抹黑企業聲譽或商品聲譽,對企業進行惡意投訴,此類行為獲得了重視;但面向的顯然是汽車媒體行業,不否認這種情況客觀存在,但是如果沒有車企在背后操弄的話,純粹為了獲取流量的汽車媒體往往不敢于冒險。所以關鍵還是第二點的內容,其提到組織、操縱網絡水軍、黑公關、黑嘴、飯圈粉絲,聯動發布涉車企和企業家的虛假、負面信息,煽動網民情緒,打“口水戰”以惡意抹黑競爭對手,以及企業高管利用自身影響力進行“拉踩引戰”的行為均已獲得重視。

3.非法牟利問題,面向汽車媒體。
通過制作虛假圖片、視頻、捏造故事,炒作和散布涉車企負面話題,惡意解讀汽車企業銷量波動,攻擊車企經營發展戰略等為了賺取網絡流量獲得商業利益的行為,顯然是要小心了,這些行為確實是違法的。其次利用自身話語權和影響力,以“新聞監督”或“輿論監督”以及“科普”等名義,通過以商養測、以測養商、開展商業測試結合的虛假或不規范測評等方式,以獲得商業利益或要求企業提供“保護費”的行為,均已被重視。或者在企業發布新品和企業融資等重要節點,發布涉企業不實信息或負面信息,或者在評論區帶節奏以脅迫企業開展商務合作,利用主板機、生成人工智能等技術制造新型網絡水軍產出虛假內容,等等,這些非法牟利行為都不會再被允許。

此次《通知》強調通過組織企業自查、暢通舉報渠道、深入分析研判等方法是尋找線索,強化汽車行業網絡亂象處置力度。各地也將要深挖網絡亂象背后的公關公司和營銷公司,對于“黑公關”或“飯圈粉絲”等亂象進行治理。
看起來有一些“風聞言事”的味道。
只是關于汽車銷量波動、產品測評結論非好評、負面信息在特殊節點發布等行為的描述,可能會為汽車媒體帶來一些難題;因為最終解釋權還是在車企的手中,如果相關內容所帶來的結論可能是負面的,對于企業而言則有可能將其認定為損害企業或商品聲譽,尤其是在此之后。
汽車媒體的責任應當是監督和科普,所以如何劃定主觀惡意和非主觀惡意的界限應當是同樣重要的。

反之,最終解釋權如果還在企業的手中則未來的汽車媒體更會相當保守,大批模棱兩可的內容將不會再敢于發布。尤其是自媒體人,其力量與車企的懸殊是巨大的,如果一些存在爭議的內容可能會為自己帶來麻煩的話,不能排除相關內容的產出量和質量可能會打折扣。
目前的汽車行業網絡亂象的根源主要在于車企,不論是“口水戰”或網絡水軍營銷等情況,主要參與者都是要牟利的;也就是說這些角色其實都只是被雇傭做事而已,是工具的角色,問題的根源是雇傭者,角色是甲方,說白了就是某些汽車企業,是它們為公關公司和營銷公司注入資金,進而才能在一個本應該圍繞技術討論的、不會頻頻有熱搜話題的行業里高頻率輸出熱門話題。
所以關鍵方向還是要看向企業,對于汽車媒體則應當避免由企業和相關第三方公司掀起一次不合理的風聞言事的投訴舉報浪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