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逃逸的訴訟期限是多久?
2024-11-26 13:10:49
作者:資訊小編
交通肇事逃逸有訴訟期限,最長是 15 年。
刑法規定,犯交通肇事罪處 3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 3 年以上 7 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 7 年以上有期徒刑。追訴時效根據法定最高刑而定。
法定最高刑為不滿 5 年有期徒刑的,經過 5 年;法定最高刑為 5 年以上不滿 10 年有期徒刑的,經過 10 年;法定最高刑為 10 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 15 年;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 20 年。如果 20 年后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
交通肇事逃逸的追訴時效分情況,第一個刑級追訴時效是 5 年。第二個刑級分兩種,如果判處 3 年以上 5 年以下有期徒刑,追訴時效是 5 年;如果判處 5 年以上 7 年以下有期徒刑,追訴時效是 10 年。第三個刑級也分兩種,如果判處 7 年以上 10 年以下有期徒刑,追訴時效是 10 年;如果判處 10 年以上有期徒刑,追訴時效是 15 年。
被認定為交通肇事逃逸的情形有:明知發生交通肇事,駕車或棄車逃離現場;認為自己沒責任,駕車駛離;有酒后和無證駕車等嫌疑,報案后不履行現場聽候處理義務,棄車離開又返回;將傷者送醫院,未報案且無故離開;將傷者送醫院,留假姓名、地址、聯系方式后離開;接受調查期間逃匿;離開現場且不承認曾發生交通肇事,但有證據證明應知道;經協商未能達成一致或未經協商給付賠償費用明顯不足,未留下真實信息,有證據證明強行離開。
總之,交通肇事逃逸危害大,若有相關問題,建議咨詢專業律師。
(圖/文/攝:太平洋汽車 整理于互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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