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正確使用燈光?
正確使用燈光需依據不同行車場景合理操作。在超車時,提前開啟左轉向燈表明意圖,變換遠、近光燈或鳴喇叭引起前車注意,完成后開右轉向燈回原車道;夜間會車,距來車 150 米內及特定路段要切換為近光燈,防止眩目;雨、霧天行駛,開啟前照燈、示廓燈和后位燈,霧天還需打開霧燈和危險報警閃光燈。規范用燈能保障自身與他人安全,營造有序交通環境 。
在超車場景中,除了提前開啟左轉向燈,在變換遠、近光燈或鳴喇叭時,要注意節奏和力度,確保前車能夠清晰感知。同時,務必留意道路上的禁止超車標志,不可貿然行事。觀察前車動態,準確判斷超車距離,只有在確認安全的情況下才能實施超車。當完成超車并與后車拉開安全距離后,再平穩地開啟右轉向燈回到原車道,整個過程要干脆利落且遵循規則。
夜間會車時,150米的距離判斷要憑借經驗和良好的視力。一旦進入這個距離范圍,必須迅速將遠光燈切換為近光燈,切不可抱有僥幸心理。而且在一些特定路段,如隧道、窄路等,不管距離遠近都不能使用遠光燈,要嚴格遵守規定。若遇到會車先行標志,一定要主動讓行,展現出良好的駕駛素養。
雨、霧天行駛,開啟前照燈、示廓燈和后位燈,可以讓車輛在低能見度環境中更容易被其他車輛和行人發現。同方向近距離行駛時,遠光燈不僅起不到好的照明效果,反而會產生反射影響視線,所以一定不能使用。霧天開啟霧燈和危險報警閃光燈尤為關鍵,霧燈的黃色燈光具有更強的穿透性,能在濃霧中為駕駛員照亮前方道路;危險報警閃光燈則向周圍警示車輛處于特殊情況,提醒其他車輛注意避讓。
總之,正確使用汽車燈光,每一個細節都關乎著行車安全。駕駛員們需要時刻牢記不同場景下的燈光使用規則,養成良好的用燈習慣,這樣才能在道路上為自己和他人的出行安全保駕護航 。
(圖/文/攝:太平洋汽車 整理于互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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