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運車輛駕駛人 24 小時內累計駕駛時間不應超過多少
客運車輛駕駛人 24 小時內累計駕駛時間不應超過 8 小時。
不過在特殊情況下可以延長 2 小時但要注意每月累計延長時間不得超過 36 小時。
而且連續駕駛時間不得超過 4 小時每次停靠休息時間不得少于 20 分鐘。
單程 400 公里高速公路 600 公里以上的客運車輛至少要配備兩名駕駛員這樣能保證駕駛員連續駕駛時間不超過 4 小時。
道路客運企業得嚴格要求駕駛員遵守規定因為這是為了保障行車安全避免因疲勞駕駛帶來安全隱患。
如果不遵守這些規定疲勞駕駛很容易導致反應遲鈍、判斷力下降增加事故發生的風險。
所以客運車輛駕駛人一定要記住24 小時內累計駕駛時間最多 8 小時特殊情況延長也得注意限度保證自己和乘客的生命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