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門新規:180天內新車出口有要求
近日,商務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海關總署聯合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二手車出口管理工作的通知》,旨在規范汽車產業競爭秩序,推動我國二手車出口健康有序發展。新規聚焦嚴控新車以二手車名義出口,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對申請出口距注冊登記日期不滿 180 天(含 180 天)的車輛作出嚴格規定。
按照新規要求,各地商務主管部門需指導本地企業,針對此類車輛補充提交由生產企業出具的《售后維修服務確認書》。這份確認書內容豐富,涵蓋出口國別、車輛詳細信息以及提供售后服務的網點信息等,且必須加蓋生產企業公章。若企業無法提供上述材料,其車輛將不予發放出口許可證。這一舉措無疑為新車出口設置了明確的規范和標準,防止新車違規混入二手車出口行列。
對于通知實施日前已辦理轉讓登記待出口手續的車輛,相關部門也明確了指導方向,即要引導企業做好合同履約,確保車輛有序出口。這既體現了政策對既有業務的平穩過渡考慮,又保障了市場交易的穩定性和連續性。
此外,在出口許可證申領與發放方面,新規也進行了規范。各地商務主管部門要引導企業規范完整填寫出口許可證申報信息,其中車輛品牌、型號、注冊登記日期、轉讓登記待出口日期等內容必須與《機動車登記證書》保持一致,注冊登記日期、轉讓登記待出口日期需填寫在出口許可證附表中。對未按要求填寫的企業,將不予發放出口許可證。同時,商務部將密切監測出口許可證信息填報情況,對多次違規填報的企業及相關發證機構予以通報。
在企業管理方面,各地商務主管部門將加強本地二手車出口信用評價體系建設,對照《二手車出口不誠信行為負面清單》,對企業開展日常監督與動態管理,規范企業經營行為及出口競爭秩序,及時約談有不誠信行為的企業。
此次四部門聯合發布的新規,多維度加強了二手車出口管理,對保障我國汽車出口市場的健康發展具有重要意義,未來汽車出口市場有望在規范中實現更高質量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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