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發生于合肥的一起交通事故引起網友熱議。
一輛皖A(合肥)牌照的奧迪S4轎車在地庫發生碰撞,車頭部分受損程度較大;保險杠、引擎蓋、大燈等位置均有不同程度損壞,但是從損壞特點來看,車輛應當是正面100%碰撞到障礙物。
在地庫中怎么會有如此標準的正面撞擊呢?
后經網傳視頻來分析,發現駕駛員是在地庫中進行“加速測試;”其在鳴笛之后加大油門起步,車速迅速達到74km/h;而此時車輛已經距離墻壁不遠,司機雖然急剎車但還是因為剎車距離不夠而與墻壁發生碰撞。

“地庫飆車”的第一個代價
不論是在地庫還是在地面道路,司機只要有“飆車”的情況,其引發的交通事故的賠償責任都是保險可以免除的。因為所有的保險承保的都是非主觀交通違法行為造成的責任交通事故后果,比如無意識的或下意識的逆行、壓線或闖紅燈造成的碰撞;但如果是主觀上的交通違法行為,比如酒駕、超速或肇事逃逸等行為的話,保險可以全部或部分拒賠,這是寫入保險協議的。

“飆車”的行為顯然屬于危險駕駛,雖然不一定構成刑事犯罪;可是飆車至少是違反交通法規的;所以只要有影像資料或圖片資料可以證明該奧迪S4車主有飆車的事實,那么車輛的所有損失就只能由其個人承擔了。
同時地庫的硬件設施的損失也需要由其承擔。
地下車庫看似堅不可摧,甚至大多數地庫還是人防工程;可是地庫的立柱承載的是地面建筑,如果立柱損壞嚴重的話,后果往往是難以承擔的。而飆車過程中如果產生碰撞,車輛則有起火的可能性,尤其是電驅動的汽車,所以在地庫里也是不能胡來的。

“地庫飆車”的第二個代價
地庫飆車可能涉嫌刑事犯罪。
有些司機認為在地庫就是“在地下,”在地庫搞“汽車趴”根本不用擔心;只要自己注意一些,不碰撞到立柱也就沒有風險了。
然而在地庫飆車和在地面飆車沒有本質的區別,因為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確規定公路、城市道路和雖在單位管轄范圍內但允許社會車輛通行的地方都屬于交警管理的范圍——住宅區的地庫歸交警管嗎?
正確答案:
不論是商場的地庫、小區的地庫,哪怕是封閉式小區的地庫,都屬于公共場所,都歸道路交通法規管理和約束。

有些司機認為商場或小區的地庫不歸交警管,不需要遵守交通法規;這個觀點是大錯特錯的,因為這些停車場都允許社會車輛的進入,只要允許社會車輛進入則屬于公共場所,公共場所則需要遵守交通法規。至于不允許非業主車輛進入的小區地庫也不可以飆車,因其地庫依然允許其他業主的車輛通行,在其中飆車也是屬于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為。

總而言之,汽車是不可以在任何公共場所中飆車的,地庫絕對不行;能把汽車當成賽車開的場所僅限于開放的賽車場;部分相關話題視頻里所謂的“封閉道路”如果不是園區內部道路,而是尚未開放通行的公路的話,其實際不存在封閉道路的概念,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同樣要承擔相應的后果,如果是違法駕駛則后果依然要自行承擔。
現在要記住一點:不要飆車!除非下賽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