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的制作時限是多久
2024-11-26 13:11:10
作者:資訊小編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的制作時限有不同的情況。
一般來說,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如果是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后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而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鑒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需要注意的是,發生死亡事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前,召集各方當事人到場,公開調查取得證據。但證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以及個人隱私的證據不得公開。當事人不到場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予以記錄。
此外,還有一些因素會影響責任認定書的出具速度。比如案件復雜程度,重大事故、多方責任、損害后果嚴重的,認定通常需要較長時間。
當事人的配合態度也很重要,如果不配合調查、拖延提供材料,會延長出具時間。
部分案件需要請專家進行鑒定,這也需要一定周期。
證據收集的完整性對認定公正性有直接影響,現場勘查和監控調取等證據收集工作需要耗費一定時間來確保證據完整。
若初步認定有疑點,需要重新核實補充,也會延長周期。
公安機關內部辦事效率,如辦案人員數量、業務水平等也會影響辦理效率。
如果超出法定的出具期限還未出具認定書,當事人可以依法進行投訴。
總之,當事人應充分行使合法權利,配合調查,也可以自行收集證據,以推動案件進展,減少事故對生活的影響。
(圖/文/攝:太平洋汽車 整理于互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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