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401批《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和產品公告》中,工信部首次對兩款具備L3級(有條件自動駕駛)的汽車產品給予附條件準入許可。
諸多汽車愛好者欣喜若狂,似乎看到了真正的自動駕駛。
但是或許附條件準入的長安牌SC7000AAARBEV純電動汽車使用場景很有限,其僅允許在重慶內環快速路、機場北線高速和大型機場高速的部分路段使用;并且最高車速不超過50公里,在大部分路段實際是不可以使用的,并且在相應的快速路的路段里,以50km/h的速度有條件自動駕駛的實際意義也值得商榷。

北汽藍谷極狐牌BJ7001A61NBEV純電動汽車也只是允許在北京京臺高速、機場北線高速和大興機場高速的部分路段使用;最高時速為80km/h,使用系統時的勻速速度高了一些。
可是兩車允許使用L3級系統的路段都是極少的,除了各自的城市,實際還得按照傳統汽車的方式駕駛;充其量可以用2級系統(組合駕駛輔助),但其使用方法與傳統汽車基本無異,司機必須全程關注路況和車況,并作為保證行車安全的唯一責任人。

為何首批L3級汽車產品設定如此保守?
有網友提出了這個問題。
然而看一看曾經敢于在2級系統上大談特談、大吹特吹的車企們,面對三級系統的時候是不是都很安靜?反而是比較低調的長安汽車和北汽藍谷率先申報了兩款產品。究其原因在于汽車的自動駕駛所考驗的不僅僅是汽車,其同樣考驗著道路基礎設施的智能程度,考驗道路設計、其他機動車、非機動車和行人參與后的綜合路況復雜程度;理論上在一個完美的道路場景中,即便是2級系統也能夠做到一定程度的自動駕駛,但是完美的道路場景在真實的路網系統中并不存在。

沒有一條道路上的機動車會都嚴格遵守交通法規,非機動車和行人自然也不例外。
而汽車的智能駕駛系統只能按照設定程序去執行駕駛操作,無法基于情感、道德、成本等諸多因素進行駕駛行為的全面的分析判斷;所以3級的有條件自動駕駛系統還需要持續的學習和優化,想要達到汽車愛好者心目中的理想程度,實際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想要在城市道路中真正的有條件自動駕駛,怕是短期內根本做不到。
當然這是對私家車的預測,對于有明顯特殊涂裝的Robotaxi則另當別論。

重點:
在汽車愛好者的普遍認知中,3級系統屬于真正的自動駕駛,雖然依然是有條件的;那么能用自動駕駛就有了責任劃分的參考,在使用自動駕駛的路段里開啟系統,過程中出現所有問題都需要由車企來負責了——最起碼用戶會這么認為,事實層面和邏輯層面也說得通。
于是車企們必然會足夠謹慎。
否則一次交通事故就有可能毀掉之前打下的所有基礎。
可以說從3級系統開始,車企們拼的就不是嘴而是硬實力了;此時真正的強者才會浮出水面,“嘴炮們”最為尷尬的階段也終于到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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